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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会的资金使用要求
发布时间:2024-05-19

资金使用范围

①运作或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公益项目;

②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;

③行政办公支出;

④党建工作经费;

⑤投资增值等等。

资金使用比例限制

①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,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%;

②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,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%;

③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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